公安侧“准迁”环节有时限依据。按《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(试行)》(公通字〔2021〕12号)精神,市外迁入户口审批一般自受理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。东莞实践中,对材料齐全、条件明确的稳定居住就业、房产、投靠等,往往数个工作日即可办结,部分即来即办。审批通过开具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再回原籍迁出、在莞落户。若遇需发函核查、跨省协查等,可能用满或接近15日。由我们协助在“i莞家/粤居码”查询办理状态,超期未出我们会主动跟进受理窗口,避免无谓焦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