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茶山,房产落户带动家属随迁。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中,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、父母可作为家属随迁落户至该房产;配偶则通过夫妻投靠方式随迁。随迁须提供结婚证、出生医学证明、亲属关系公证等法定材料,按对应投靠与随迁规则办理。成年在校子女按本省生源等条件随迁。家属随迁让全家户口归集到同一房产地址,便于子女就近入学与家庭生活。 建议房产入户申办时一并规划家属材料,避免分次办理增加往返;房屋未确定社区管理的,先落集体户再随迁迁入,保障全家稳妥落户。落户完成后,子女入学、医保参保等公共服务即可按户籍身份有序衔接办理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籍人员,可申请产权住宅入户,条件明确。申办时须已在莞申报居住登记,房屋须为住宅类且已登记备案方合规。落户后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家属可随迁至该房产地址,全家户口归集。 房屋未确定社区管理的,可先落公安分局指定集体户,明确后再迁入。房产地址须为“二标四实”标准地址,否则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再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