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申请人在莞有多套合法产权住宅,可自选其中一套作为落户地址(通常选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、实际居住或对应学区的一套);落户时提供所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备案查询即可,不强制“唯一住房”。若多套中部分在直系亲属名下,也可落直系亲属房产(依地址顺序,自有房优先)。需注意:多套房产不改变“一套房随迁容量按真实家属”的规则,也不因多套而多占名额。办理时在系统填报选定房屋地址,公安按该地址登记家庭户。建议优先选有学区需求或实际自住的一套,便于子女入学与日常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