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横沥,入户并不以房产证为必备前提。若申请人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,可凭已登记备案的不动产权证(红本)将户口登记在该房产;若无自有住宅,人才引进入户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可落入工作单位集体户,或单位所在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;投靠类则落户在被投靠的东莞户籍亲属户内。因此,无房人员仍可通过其他通道落户,房产证仅在产权住宅入户或后续迁入自有房产时才是必需材料,不必因暂未购房而放弃申报。 材料一般须提供原件核验,部分信息可由户籍系统核查替代纸质证明,减轻负担。建议提前在“i莞家”查看对应事项办事指南,按要求备齐材料后再行申报。学历、职称、技能等证书须可在国家认可平台有效查验,无法查验的不予受理。社保须为在莞依法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补缴、转移部分通常不计入连续年限。材料存疑时,受理部门可依法开展调查核实,申请人应予配合、如实说明情况。 随迁家属须提供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,关系链条须清晰、完整、可追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