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过户不等于户口自动迁移,这是买卖纠纷高发点。出售已落户的房产后,原登记户口不会因产权变更而强制迁出,需由原户主主动办理市内迁移——迁往本人其他自有房产、投靠直系亲属家庭户,或无房则落人才公共户/新型社区集体户。若长时间不迁出形成“空挂户”,可能影响新房主落户及自身权益。建议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户口迁出时限与违约责任,并在过户后尽快办结迁移。东莞市内迁移已放宽,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等也不再受年龄限制,迁出操作总体便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