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该通道“有房”属性一致,落户地址首选申请人或直系亲属名下的自有产权住宅。若申请人本人及直系亲属在莞均无自有产权住宅(例如房屋为配偶单独所有而申请人无份、又不符合随迁),则退至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属园区、镇街的新型社区集体户。这与“单一”入户的地址顺序(自有房→单位集体户→新型社区集体户)略有不同,体现出房产通道“房在哪户在哪”的特征。办理时系统会按此顺序自动判定,申请人只需确保产权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,避免地址不符导致退件。